代理商投资收益分析:
以中等地级市(所辖6个县市和两个城区)为例;
1、 直营终端店收入(以一店为例):
每天商品销售收入3000元(平均值,旺季销量更高);
每月商品销售收入3000元×30天=90000元;
商品成本:90000元×40%=36000元;
每月固定成本:房租2500元,人员工资2500元,水电税收500元,合计:5500元
月纯利:90000元-36000元-5500元=48500元
年纯利:48500元×12月=582000元
2、 招商铺货收入:
A、6个县市×2家终端零售店/县市=12家终端店;
B、2个城区×2家终端零售店/城区=4家终端店;
代理商获取所辖终端店铺货费为:
16×18000元(铺货利润)=28.8万元
3、 供货收入:
A、 以每家终端店平均每天进货1000元(平均值,旺季进货更多);
B、 代理商供货纯利15%,则年供货纯收入为:
1000元×30天×12月×16家×15%=86.4万元
上述三项合计年收入为:
582000元+288000元+864000元=173.4万元 |